为了规范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履行好各项义务,逐步形成会员发展、管理的新机制,促进商会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依据本商会《章程》,结合商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条 会员的发展
一、会员类型
本商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二、申请加入会员的条件
(一)申请加入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商会的《章程》;
2、有自愿加入商会的愿望;
3、在本行业、业界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致力于为商会做贡献。
(二)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商会的《章程》;
2、有自愿加入商会的愿望;
3、郧县籍或其它外籍的社会知名人士。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经过商会的诚信调查;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5、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二条 会员的退出
一、会员主动申请退会
1、会员因个人原因,不适应在商会继续任职的,可以主动向商会提出申请,由秘书处办理退会手续。其中,单位会员退会须经分管常务副会长批准;
2、会员因企业和个人原因,不适应在商会继续任职的,经申请批准退会后,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商会。
二、会员自动退会
1、不履行会员义务,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
2、因严重违反商会规章制度,给商会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
4、有不良行为,已不适应继续在商会任职的;
5、会员有以上行为导致退会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商会。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商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
3、获得商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本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推荐郧县籍知名人士入会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的义务
1、执行商会的决议;
2、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严禁假借商会名义从事违法及对商会声誉不利的活动;
7、关心商会建设,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会员证的使用
1`、本会会员凭证可在签约的会员企业享受优惠待遇;
2、本会会员凭证可参与本会组织的外来商务活动和各项培训及考察学习活动;
3、享受商会平台带来的各项利益。
第五条 会员的奖励
根据本会制定的行业抱团发展小组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每年年终评选一次“行业抱团发展小组之星”,对前三名实施奖励。